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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辽宁省凤城市按照“总结节约经验、完善节约制度、建立长效机制、创新创建形式、深入扎实推进”的思路,采取“两级联创”等措施,部署开展了“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乡镇(区)”的活动,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和社会效果。
一、“六结合”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
1.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相结合。一是签订责任状。市、镇(乡)区、村组层层签订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》,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纳入各乡镇(区)行政主要领导考核目标,定责任、定保护标准、定奖惩措施,形成了耕地保护“控得严、保得住、补得实”的工作局面;二是抓好警示管理。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9694块。各乡镇(区)还结合实际,聘请治安联防员、养路员、护林员为兼职管护员,使基本农田保护区始终处于全社会、全天候监控之下,形成了层层有人抓、块块地有人管的保护格局;三是强化质量建设。从科学合理增施有机肥、提高肥料利用率和农田质量入手,在全市建立起100个土壤监测点,加强对土壤质量的动态监测分析,并将监测结果应用到指导农业生产中。
2.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。首先,加强对村镇建设用地的管理。要求村镇建设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做到数据、实地和图件三者一致。其次,是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。除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外,其他项目在选址时充分论证,不占或少占耕地。最后,严格控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。
3.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相结合。在挖掘建设用地内部潜力、盘活存量土地方面,做到了与新一轮城乡地籍调查结果结合、与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结合、与企业改制结合、与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结合。通过将闲置土地盘活使用,有效地减轻了用地压力。
4.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相结合。在把好土地供应关的同时,市政府在2008年下发文件,加强了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工作,实施项目竣工用地验收制度,严格查验供地出让合同中约定或明确事项的履行程度,未通过用地验收的,其他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,并对未一次性通过验收的企业进行相应处理。
5.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加强用地预审制度相结合。首先,项目用地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,必须增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具体措施及内容;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不能低于150万元/亩。其次,适度提高城区各类建设项目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,市区范围容积率平均不小于1.8。最后,建立现代产业园区,引导工业项目向现代产业园区集中,统一配套,节约用地。
6.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土地开发综合整治相结合。近年来,凤城市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,先后争取各类项目91个,土地开发整理总面积5.82万亩,其中新增耕地2.77万亩,不仅解决了耕地总量占补平衡问题,也提高了农民收入。在坚持生态建村的基础上,通过土地综合整治,新建了花果山、五味田等农业景观,走出了一条农业旅游的特色之路。
二、“四加强”推进矿产资源管理
1.加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,整合矿产资源,提高保障能力。结合实际,科学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,坚持依法有序、合理开发、明晰产权、以大并小、以优并差、政府协调、市场运作的原则,成功地对全市矿山进行了资源整合。整合后,全市矿山企业总数由2006年的420多家减少到现在的264家。
2.加强优势矿种保护,加大科研投入,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。依照优势矿业开发与保护并举方针,防止因市场需求过热而引发的过度开发问题。积极与科研院所进行合作,攻克了硼铁分离技术难关,实现了硼、铁、铀综合开发利用。其中,选矿回收铀精矿,并进行水冶加工,在国内尚属首例。
3.加强地质勘查,确保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。为确保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,凤城市加大地质勘查工作力度,全市现有各类探矿项目90多个,部分项目已取得成果,特别是黄金资源量比2000年翻了一番。已探明黄金资源量470吨,保有金属储量100吨,占辽宁省总储量的39%,年产黄金11万两,居全省第一位。
4.加大对矿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,规范矿业开发秩序。近些年,凤城市结合实际建立了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煤炭联动长效机制,落实查处和监察责任。各部门分工明确、各司其职、上下联动,纪检、监察等部门实施全过程督察,从而保护和节约了矿产资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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